索 引 号: | 610700000-/2020011527 | 发布时间: | 2018年06月05日 00:00 |
来 源: | 汉中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司法局 |
内容概述: |
类别:B
签发人:邓小虎
汉市司函〔2018〕5号
对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函
程尚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法律援助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围绕提案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大力推进工作落实,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制定下发了汉中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关于明确2018年行业扶贫目标任务的通知》,成立了工作机构,细化分解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完成时限和责任要求。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应援尽援”的要求,在贫困镇村摸排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权案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台账,及时对贫困对象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圈。市、县区建立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建起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以及正在筹建的“12348汉中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努力建成群众的法律“淘宝”。
三是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印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汉中市司法局《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配合工作机制规定》,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实现了互通互认,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积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推进落实了贫困户司法鉴定和公证法律援助。
四是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抽调有专业特长的律师组建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对欠薪、工伤索赔的农民工给予“绿色通道”政策,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直接给予法律援助。汉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6家农民法律援助示范点之一。
五是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机制,同时,为了鼓励法律顾问积极服务贫困村,我们将法律援助顾问在村为群众提供的法律帮助构成案件的,纳入法律援助补助范围,鼓励律师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
六是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贫困镇、村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受理群众法律援助案件,排查侵害农民工、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的弱势群体的案件,积极提供法律援助。
感谢您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汉中市司法局
2018年5月29日
(联系人:唐碧军,电话:0916—262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