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退出
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6107000013/2023-000256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6:51
来       源: 汉中市司法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司法局
内容概述:

类别:A

汉中市司法局

   签发人:李明华

      汉市司函〔20233

对市届人大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答复函

余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选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员的建议》收悉。现将建议案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接到您提出的《关于推选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员的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就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归纳,落实了包抓领导和责任科室,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现将建议案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考察选任一批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来担任各基层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员,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制度,不仅能有效化解相当一部分矛盾,还能减轻后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压力。

市司法局突出多点发力建网络、多管齐下抓队伍、多元支撑强机制,着眼基层,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不断创新和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一是探索创新人民调解新模式。我市创新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融合发展新模式,将全市31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融入人民调解员工作队伍,分布在九县两区,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陕西省司法厅对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印发《进一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在全省进行了推广。二是积极配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全面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要求,市司法局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225月,市委政法委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参与诉前调解的纠纷范围、工作程序及相应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基层司法所、综治中心与法庭定期会商研判,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各县区司法局已会同法院建立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各县区法院已设立诉前调解室,司法局提供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的律师名单,按照“谁使用、谁购买”的原则,由法院根据情况进行选任诉前调解员,实现以调减讼、化讼止争。三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为保障,行政调解全力支持配合的调解工作机制。20225月,市司法局联合市委政法委、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印发《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机制,落实排查、调处、回访、分析、预防“五步工作法”,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前,全市共设立各类调解组织2452个,其中镇()调委会177个,村(社区)调委会219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71,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2个,全市共选聘10178名专兼职调解员,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对群体性的集资诈骗、环保拆除、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追索劳动报酬等矛盾纠纷出现时,由相关职能部门先期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相关群体指派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其法律顾问或委托代理人,并由其提供建议,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从而避免矛盾升级扩大,造成不良影响。

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举措,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源头预防群体性矛盾纠纷。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部门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有效提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执法素能。结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地评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创新推进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避免因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推进多方发力,促使矛盾纠纷化解提质增效。20225月,市司法局联合市委政法委、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印发《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构建以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在法治轨道上努力构建起科学合理、运行顺畅、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行政调解体系。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重要作用,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先期排查出的群体性矛盾纠纷隐患,按照“谁使用、谁购买”的原则,落实由司法局推荐、职能部门购买的工作机制,为相关群体指派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其法律顾问或委托代理人。三是坚持应援尽援,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援惠民生”工程全面畅通农民工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农民工讨薪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简化流程,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服务,及时指派政治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进行代理和辩护,尽最大努力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化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市司法局把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有利抓手,推进人民调解由事后调处转变为事前防控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八五普法,营造向上向善社会氛围。不断健全完善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学法普法网络,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巩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建议由人民法院为当事人或代理人提供场所、联系方式等平台支持,有司法机关的权威背书,再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直接与相对人沟通协调,往往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纠纷。

目前,各县区法院均已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县区司法局积极配合法院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第一环节,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的建议,积极探索践行“枫桥经验”,有效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市在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融合发展方面的成效经验,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八五”普法,让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三是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强化诉前调解,持续推进多元解纷,切实有效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汉中市司法局

2023522

(联系人:薛菲,电话:0916—262645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汉中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916-2626573
投稿邮箱:sf.hanzhong@163.com
陕ICP备14003207号-2   汉中网安:61230001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107000013
网站地图

汉中市司法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司法局”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