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2020000699 | 发布时间: | 2020年01月06日 15:23 |
来 源: | 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内容概述: | 为民营企业遴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
各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和中、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经市司法局与市工信局沟通协商,决定为全市191个重点民营企业遴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律师,分别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一对一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切实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加快纠纷解决,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民营企业依法治理能力水平。现将《汉中市选派律师担任重点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对应表》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
各律所和律师要抓紧与重点民营企业的对接联系,本着“免费咨询、收费适当”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履职尽责,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法理结构,健全决策审查和企业利益维护等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讲和“法治体检”活动,妥善化解矛盾,防范处置法律风险,帮助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能力。同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反馈信息,不断总结经验,注意创先树模,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为推进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汉中市选派律师担任重点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对应表
汉中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