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创建质量,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汉中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安排,经县级自查和市级实地复核,现对我市2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复核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公示期内,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形式向汉中市司法局反映,反映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线索或核实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电话:0916-2626484,邮箱:hzpf2626484@163.com,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市政府大院市司法局。
汉中市司法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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