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13/2025-000072 |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11:02 |
来 源: | 汉中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司法局 |
内容概述: |
类别:
汉中市司法局
签发人:李明华
汉市司函〔2024〕 号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
答 复 函
李斗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心理健康工作》的提案已收悉,通过您的提案,反应出您对我市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关心和支持,特别是为预防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因心理健康问题,就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从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心理矫治专业队伍建设和巩固心理矫正成果常态化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针对您的提案,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和实施以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五化一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设,强化《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工作力度,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为引领,持续夯实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基层基础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为建设平安汉中、谱写汉中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一是在全市开展了社区矫正心理辅导调研工作,对近年来全市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发放《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信息统计表》,对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重点、心理辅导需求进行梳理摸底,理清了社区矫正心理健康工作现状和工作方向。草拟了《汉中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制度(讨论稿)》,规定共27条分别从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目的、机构队伍建设、心理矫治场所建设、经费保障、心理矫治方式方法、心理矫治结果运用、心理矫治档案管理等方面做出指导性、针对性规定,系统规范了我市社区矫正心理健康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对持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意义重大。
二是自《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我市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扩展深入,目前全市共有44名社会工作者、1441名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壮大,社会工作者协助社区矫正机构承担大量的日常教育帮扶工作,成为社区矫正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2017年我市公布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作为政府购买项目明确其中,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队伍建设提供了经费保障政策支撑。如西乡县、宁强县司法局先后与当地的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聘请专业心理辅导工作人员组建一支由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的心理辅导团队,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个性化的心理辅导服务。勉县司法局通过与当地民盟组织共同创建了“黄丝带”帮教基地,打造优秀社会服务品牌,进一步带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但是,我市的专业社会力量薄弱且分布不均衡,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工大多学历偏低,持有国家认证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人员比例较小。一些县区实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工,既没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学历,也没有社会工作方面的实践经验,与真正意义上具有专业技能和理念的社会工作者有较大差距。加之部分县区因经费问题推进缓慢,一些地方的社会工作者工资待遇过低,仅仅相当于甚至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招不来人、留不住人”的情况较为突出,且存在流动性大、整体素质和能力不足等问题,不适应社区矫正工作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是近年来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强化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持续推动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标准,不断提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在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基础上,我们不断巩固历年来心理矫正工作经验成果,持续依托全市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抢抓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教育制高点,强化正面心理引导,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集中观看红色文化主题教育宣传片的形式,让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爱国主义和红色教育洗礼,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民族自豪感教育,引导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全面提升教育改造质量。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建设规范设立“心理辅导室”和“宣泄室”,作为开展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的主阵地,并鼓励有条件的司法所创建心理咨询室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全市建成了标准化的心理辅导室5个,年度开展心理辅导1700余人次,其中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80余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社区矫正教育与心理矫正工作培训力度,持续培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剖析妥善处置社区矫正对象心理问题的能力。紧紧依托陕西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心理服务”项目中提供的心理测试模块,结合“秦娇务”“秦在矫”线上移动执法监管教育平台,持续引入专业社工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认知模式教育,积极情感教育,人格健全教育,自我意识教育,人际关系教育等心理测试、咨询、治疗心理矫治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培养正确的心理认知、健康心态、重塑健全人格,全面提升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附件:《汉中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制度(讨论稿)》
汉中市司法局
2024年7月 25日
(联系人:王雪冰,电话:0916-262645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