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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610700000-/2020011529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0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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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对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邓小虎

汉市司函〔2017〕4号  

 

 

对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答复函

 

杨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的建议》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在接到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的建议》的提案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就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归纳,落实了包抓领导和责任科室,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重视和加强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措施,将您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落到实处。

二、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婚姻家庭关系是基础社会关系,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传统婚姻家庭观念和稳定性受到冲击,相关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有的甚至引发刑事案件乃至重大命案,严重损害家庭成员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自去年10月份以来,全市有7个县区接连发生因家庭、婚恋等矛盾引发的“杀亲”案件高达10余起,特别是春节前后案件多发,农村地区多发,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多发,危害严重,令人震惊。对此,我局于3月份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了“走基层抓化解,强基础促和谐”主题月活动,深入基层,走访镇村(社区),调研矛盾纠纷和婚恋纠纷现状,摸清底数,排查隐患,要求镇(办)司法所和村居(社区)要把排查化解家庭婚恋矛盾放在重要位置,加大对《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建立健全精准排查、帮扶机制措施,及早发现、及早化解,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切实将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深入排查,消除隐患。一是开展了“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自2月份开始,5月底结束,分为学习动员、集中排查、集中调解、集中回访四个阶段,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镇(办)综治、维稳、司法所干部深入到农村、社区、厂矿、企业等,逐村逐户、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对排查整理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防范于未发、化解于萌发、治理于村镇、稳控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据不完全统计,2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基层组织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938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9件。二是结合精准扶贫,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结合精准扶贫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对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级综治、维稳、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紧紧抓住精准扶贫进村入户建档立卡契机,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效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我局还结合行业扶贫,为全市1010个贫困村配备了法律顾问,在明年底将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通过为村民宣讲法律,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婚恋纠纷调解,代理涉婚诉讼案件,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家庭婚恋纠纷发生。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解决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多元化化解纠纷的作用,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行政裁决和复议、诉讼等多种渠道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建立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坚持常规活动与创新工作相结合,多形式、多途径、持续性开展各类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成效。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庆和党、政重要会议召开期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大下访、大排查、大调解”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突出解决一些重点矛盾纠纷和积案化解工作,力求把矛盾解决在当地,消灭在萌芽,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感谢杨委员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汉中市司法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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