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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举行第四十期“兴州讲坛”法治主题报告会
2024-06-24 10:11
来源: 略阳县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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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下午,略阳县举行第四十期“兴州讲坛”法治主题报告会,会议由副县长李娜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宏、县委常委李晓军参加了报告会。
   会议邀请首届陕西青年律师领军人才、九三学社陕西省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马潇,就《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解读和“部门单位签订民商事合同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两个专题做报告。马主任用严谨细致的理论、生动活泼的语言,浅显生动的典型事例对《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背景和基础知识、概览、逐条解读,民商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等方面进行了深刻诠释,为我们做好今后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认知水平、明晰了工作思路、开阔了工作视野。
   略阳县副县长李娜就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要坚持依法行政。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责任主体,政府首先要依法行政,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环境。二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三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单位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条例》的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职责。
   在家县级领导,县委各工作机关及直属单位、群团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或镇长(主任)、司法所所长,各行政执法部门部分法制工作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共15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主办单位:汉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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