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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践行文明条例 共建文明汉中》倡议书
2022-05-2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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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法安天下,德润民心。《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将在维护公序良俗,引领文明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此,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我们有了法律依据;促进市民素质提高,我们有了法律保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汉中,在此,我们倡议:

一、人人学习《条例》,争做学习的先行者。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离不开道德文化的滋养。《条例》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行为文明的根本准绳。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要义,增强认知认同,让《条例》入脑入心。

二、人人弘扬新风,争做宣传《条例》的传播者。

《条例》是维护城市文明的“家规家训”,是规范市民文明行为的基本遵循。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宣传《条例》,向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文明行为的具体要求。鼓励大家通过短信、短视频、微信朋友圈等传播方式,更大范围宣传文明《条例》、传播文明规范,让《条例》口口相传。

三、人人遵德守礼,争做贯彻《条例》的践行者。

社会因文明而进步,生活因文明而幸福。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积极行动起来,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条例》、主动践行《条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带头践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行为规范,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塑形象。

四、人人担当尽责,争做落实《条例》的监督者。

《条例》的有效实施不仅需要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推行和监督,还需要社会各界和每位市民朋友们共同维护和监督。广大市民朋友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主人翁意识,争做《条例》的践行者和监督者,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类有失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让文明成为我们每个市民的良好品德。

市民朋友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学习践行文明《条例》,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争当文明实践者,争做文明汉中人,让我们汉中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因文明而更具魅力!让天汉大地因文明而更加美丽。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奋力谱写汉中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强大的文明力量!



中共汉中市委宣传部

中共汉中市委文明办

汉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班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主办单位:汉中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916-2626573
投稿邮箱:sf.hanzh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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