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为防汛救灾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通知》,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以加强法治宣传、畅通服务渠道、推进纠纷化解、发挥专业优势等为着力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强防汛救灾、应急救援、卫生防疫等法规政策宣传普及;广泛动员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村、社区一线,引导涉汛涉灾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畅通服务渠道。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增设涉汛涉灾法律服务专席,派驻法律服务人员坐席解答;在集中安置点设立“便民法律服务点”,在受灾群众聚居区张贴法律服务公示牌,公布法律顾问及就近法律服务机构联系电话,以方便群众答疑解惑。
推进纠纷化解。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提高涉汛涉灾矛盾纠纷排查针对性、有效性;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加强与群防群治力量和基层维稳单位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发挥专业优势。引导法律从业人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灾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深入一线,为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受灾企业、灾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指导公证机构优化涉灾办证流程,压缩办证时间;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涉灾法律援助案件,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提供预约上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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