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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就《汉中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与论证
2021-10-27 15:54
来源: 汉中市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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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科学民主立法,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汇聚民智、集中民意,保障立法质量,按照立法工作程序,市司法局组成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明宝任组长,立法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相关负责同志为组员的立法调研组,于10月19日分别赴汉台区、南郑区开展《汉中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实地调研,就该办法草案形成的基本情况、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专业性等方面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10月22日上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对办法草案进行了专题论证和集中讨论。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明宝同志主持,邀请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袁晓霞同志指导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等11个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法律顾问及市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

    会上,起草单位市公安局介绍了办法草案起草背景、立法目的,顾明宝同志简要介绍了办法草案前期征求意见、开展调研相关情况。参会人员结合部门职责、工作实际和专业理论,就办法草案内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充分讨论。

    顾明宝同志对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给予高度评价,并从三个方面对此项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电动车使用与管理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规范电动车在道路路权、登记销售、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非常必要和迫切,制定一部完善的地方性法规,显得十分必要。因此,请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此项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努力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二是要全面汇总整理。市司法局要迅速梳理和汇总各单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将归纳、整理好的意见及时反馈给起草单位,确保与会人员的真知灼见被充分吸纳。三是要强化沟通协调。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市人大主导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并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立法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要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和审查修改、协调工作,确保今年立法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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