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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610700000-/2020011534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1日 15:00
来       源: 汉中市司法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司法局
内容概述: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函

类别:A

签发人:邓小虎

汉市司函〔2017〕3号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号

建议的答复函

刘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在接到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就您对法律服务行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归纳,落实了包抓领导和责任科室,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监督管理的措施,将您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落到实处。

二、目前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现状。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两支队伍是法律服务行业的主力军,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有律师事务所21家(含公职律师办公室2家),执业律师218名;基层法律服务所71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52名;2016年全市律师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律顾问342家,代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4778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案件6861件,代理非诉讼案件3163件,办理法律援助1890件,参与调解各类纠纷2103件,解答法律咨询129300余人次。通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立足基层,以其服务方式贴近群众,便捷有效,收费低廉,填补了律师服务的空白和断档,尤其在“法律扶贫”和为困难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是为基层乡镇和农村群众提供便利法律服务的重要途径。

三、关于依据司法部“两个办法”,修订完善制度,出台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的建议。司法部“两个办法”是在2000年颁布实施的,条款比较粗略,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民事诉讼法》修正案颁布施行后,两个办法亟需修订。2016年12月,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并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我市组织法学专家、律师和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认真研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23条,据悉,两个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待司法部出台两个办法之后,我局将据此再修订完善原有制度,重新出台涵盖关于法律服务市场运行及日常监管的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行业管理,我局于2016年3月筹备成立了汉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同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落实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同时,我局责成汉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制订了《汉中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文明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汉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员违规违纪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和实施惩戒处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四、关于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的建议。我们在汉中司法网站和汉中市律师网、基层法律服务协会网站上对《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进行了公布,方便社会各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查阅、学习和监督。同时,各县区司法局结合日常法治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和政策的普法宣传,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将“两个办法”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经常组织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五、关于探索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化监督路径和举措的建议。为方便社会各界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我们在汉中司法行政网站上设立了局长信箱、监督投诉电话。每年年检注册结束后,省司法厅对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执业律师、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在《西部法制报》上予以公布,同时,我们将年检注册通过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在汉中律师网、汉中法律服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此外,结合法制宣传活动,我们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强化法律服务政策的宣传,告知群众需要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要到有合法执业资质的法律服务工作机构申请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六、关于建立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增强监管针对性的建议。目前,全市法律服务市场总体是好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正如刘代表所述,还存在一些无证人员、违法机构冒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有偿代理,以及部分在职的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公、检、法、司部门的在职人员兼职从事诉讼代理的问题,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自2015年以来通过清理整顿,全市共撤并法律服务所16个,清退法律服务工作者5人,暂缓注册89人,有效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清理违规机构和无证、假冒法律服务人员,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同时,我们将推广西乡县、城固县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名单函告人民法院的做法,建立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由法官在开庭时严格审查代理人身份和资格,杜绝假冒、无证人员从事有偿代理,增强监督针对性。

七、关于继续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其职业水平、职业道德意识和执法守法的规矩意识的建议。在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方面,我们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培训,层层抓落实。4月28日至29日,我局举办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业务培训班,通报了市人大代表对全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宣讲了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了“践行核心价值观、遵规守法惠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同时邀请陕西理工大学教授就新颁布的《民法总则》进行了讲授和业务培训。5月27日至29日,我局又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专题培训,相互交流内部管理经验,安排部署行业整改提高措施,层层传递压力,提高法律服务所规范化管理水平。此外,各县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也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提高执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针对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我局会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还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部署开展了“强化学习、强化培训”活动,通过抓学习、抓培训、抓惩戒,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水平、职业道德意识和执法守法的规矩意识。

八、关于在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全市“满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弘扬正能量,对违规操作者予以公开曝光处罚的建议。今年,我们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创建“规范化、标准化”法律服务所,开展了创“双十佳”(十佳法律服务所、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活动,通过抓典型、树标杆,年底前予以考核验收,对达标和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表彰命名,弘扬正能量,激发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同时,在每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检和年度考核工作中,我们严格年检考核程序,由注册申请人填写年度注册登记表,如实反映执业申请人年度执业情况、奖惩情况、违纪违规情况,并附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年检注册由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出具鉴定意见,县区司法局审查后再报市司法局审查,最后报省司法厅审核。对违规操作、职业道德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反面典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行为规范、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进行惩处,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今年以来,我局对2名业务能力低、专业水平不高的申请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资质人员不予行政许可,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管理,推动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建设“三市”汉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汉中市司法局

                                2017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电话:汉中市司法局基层科

0916—2626453

主办单位:汉中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916-262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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