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 | ||
职权类型 | 其他类备案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政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汉中市司法局 | 咨询电话 | 0916-2626412 |
责任科室 | 公证律师管理科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6-2626573 |
办事对象 | 全市所属公证机构、公证员 | 办理地点、时间 | 汉中市司法局 |
申报条件 | 司法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职责,对正常执业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实行备案监督 | ||
办理材料 |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报告 | ||
办理流程图 | 见下图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法定依据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5年第112号) 第四十四条: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五)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实行备案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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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2.审查阶段责任:受理后审查是否符合备案的材料要求,作出准予备案或无需备案的决定(无需备案的说明理由);信息公开。 3.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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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依据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5年第112号) | ||
事项编码 | 61070000012QT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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