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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
2021-06-0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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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
职权类型 其他类备案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政 承诺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 汉中市司法局 咨询电话 0916-2626412
责任科室 公证律师管理科 监督投诉电话 0916-2626573
办事对象 全市所属公证机构、公证员 办理地点、时间 汉中市司法局
申报条件 司法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职责,对正常执业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实行备案监督
办理材料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报告
办理流程图 见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5年第112号)
第四十四条: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五)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实行备案监督。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2.审查阶段责任:受理后审查是否符合备案的材料要求,作出准予备案或无需备案的决定(无需备案的说明理由);信息公开。
3.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依据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5年第112号)
事项编码 61070000012QT01200

主办单位:汉中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916-2626573
投稿邮箱:sf.hanzh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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