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推动社会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机结合,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规定,现按照公开、公正、择优聘任原则,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本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可以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社会公众代表等各行业、各领域社会公众中选聘。在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不得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关注、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二)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善于听取群众意见,能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常居住地在汉中市内,熟悉汉中情况,具有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六)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七)其他能够满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求的条件。
二、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6月至2028年6月。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2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由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汉中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市司法局法治督察和执法监督科)办理;网上报名可将报名材料发送邮箱(HZFZDC@126.com)。
(三)报名材料
1、《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表格在汉中市司法局网站《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附件栏自行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电子证件照片。
四、聘任考察
汉中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资格审查和考核评定,择优选出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5号法律援助中心二楼204室
联系人:程鹏 联系电话:0916—2639703
汉中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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