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汉中市司法局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受理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投诉举报
受理单位
法规教育和司法鉴定管理科
办理时限
六十日内,情况复杂可再延长三十日
咨询方式
0916—2626412
服务的主要内容
办理依据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201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3号)
申请材料
投诉材料内容包括: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投诉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司法鉴定协议书、司法鉴定文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基本流程
见下图
事项编码
61070000012FW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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