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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原汉中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 610700000-/2020011536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5日 00:00
来       源: 市司法局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内容概述: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县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全市公证、律师工作,监督其业务活动;

4)指导、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工作;

6)指导、管理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8)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9)协助省司法厅做好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服装、器材、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

11)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立功评授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12)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13)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

汉中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工勤编制1名;核定县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政治部主任1名;副县级内设机构1个(政治部)、正科级内设机构6个。截止2018年12月底,共有在编干部28人,在职27名干部中正县级领导干部5人(含“退二线”2人)、副县级领导干部3人、副调研员1人、正科级领导干部7人、主任科员3人、副科级领导干部2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2人、工勤人员1人。

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事业编制5个,核定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人员5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工勤人员1人。

市公证处事业编制5个,实有人员5人。

(三)内设机构情况。

1.办公室(监察室):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法制宣传科: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4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3.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管理科: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2名,设科长1名;

4.综合执法监督科: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2名,设科长1名;

5.基层工作科: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2名,设科长1名;

6.社区矫正管理科: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2名,设科长1名;

7.政治部:副处级规格,行政编制3名,设主任1名。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汉中市法制办划转至汉中市司法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站位推进、高效率落实,聚焦重点难点,强化改革创新,奋力推动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创新驱动,促进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主持制定固定阵地、流动阵地和新媒体阵地“三大平台”13种表现形式和建设标准,在全市联建普法载体集群。市县先后投入1200余万元,高标准推进市本级“滨江法治文化公园”、“西乡县法治宣传教育体验中心”、“汉台区天台山宪法广场”等一批精品固定阵地建设,全市已成功打造5个法治文化景区、8个法治教育中心、9个法治文化公园、37个法治创建示范点,呈现出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遍地开花的良好态势。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介绍。二是抓深化改革,充分激发公证机构发展活力。坚持“加压”与“松绑”并重,指导市公证处实行企业化管理,出台《激励绩效工资核算及分配方案》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打破执业区域限制,构建了竞争适度有序、管理灵活有效、活力充分激发的公证发展新格局。全年全市共办理公证586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5%,市公证处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公证质量优胜单位”。三是抓行业监管,以党建统领律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牵头组建成立“市律师行业党委”,落实专门办公场所、专职党务人员和专用党建经费,出台《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部署开展“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和党员律师、骨干律师“双向培养”,创新建立执业信息、考核、诚信、惩戒“四个档案”,构建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档案”为监管手段、以法律顾问为服务平台的律师队伍建设新机制。全年,全市无一例律师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我市2名党员律师受到省司法厅、省律协表彰;全市2187个村(居)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共提供法律咨询20028人次,调解矛盾纠纷2150件,开展法治讲座2111场次。四是抓司法惠民,打通援诉减免互通互认渠道。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互通互认渠道,法院根据《法律援助决定书》直接给予援助对象减免缓诉讼费,并免收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等相关工本费,保证每一名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全年,全市共办理援助案件3536件,援助对象3885人,案件数量和受援人数持续增长。五是抓服务升级,高标准推进实体平台建设。部署启动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投入20万元,在市政府大门西侧建成汉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县级中心10个,群众找法律、解疑难、求法援、找调解有了一站综合、优质便捷的专门场所。市中心成立后,积极办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35件,追回欠薪42万元,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仅有的6家“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建设示范点之一。六是抓环境优化,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主持制定并落实涉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律师事务所对接服务重点项目、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运用法治为企业经营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今年,共安排14个律师事务所、21名律师对接全市重点项目21个,涉外公证办理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以内;市公证处通过办理金融贷款合同公证,帮助陕西周大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解决了融资难题,受到了企业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机构汉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本单位的部门决算包括原汉中市司法局本级(含法律援助中心)决算,汉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决算经费合并在我局决算经费中。经费管理方式为集中报账制,没有二级决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汉中市司法局部门本级(机关)

(含汉中市法律援助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4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8个,工勤1个,参公编制5个。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个;实有人员34人,其中政法专项人员28人,工勤1人,参公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全年收入总计628.0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0.2万元、增幅8.6%。主要原因:专项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

2)支出总计603.63万元。与2016年相比,总计支出增加23.77万元,增幅4%。主要原因: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全年收入合计62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8.03万元,占比100%

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全年支出合计60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37万元,占比83.22%;项目支出101.25万元,占比16.78%。

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8.0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3.99万元、增幅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专项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89.8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9.95万元、增幅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专项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81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36.58万元,增加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专项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其中:

1)2040601行政运行487.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040607 基层司法业务1.0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工作支出。

3)2040607法律援助15.9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助和办公费用支出。

4)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85.05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其他各项业务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 415.34 万元,较上年增加33.67万元,增长9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2)公用经费支出 73.22 万元,较上年减少 96.98 万元,下降 57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控制公用支出范围。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 10.58万元,较上年减少2.6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费用减少;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0人次,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出国(境)事项;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辆,支出0万元, 2018年末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5万元,较上年减少1.92万元,下降16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减少;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5批次、69人次,共计0.83万元,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待人次减少 ;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待人次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支出2.93万元,比上年增加0.59万元,增长25%,增加原因:主要是参加外出他省先进经验学习培训人员较多,时间长,造成费用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支出1.77万元,较上年减少4.68万元,较少72.55%,减少原因: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时间。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实行分级审核制,经办人签字后,再由部门到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最后由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终审,资金较大的开支需上党组会研究后实施。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费用73.22万元,较上年减少96.98万元,下降57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日常各项支出,厉行节约,减少各项不必要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2.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主办单位:汉中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916-2626573
投稿邮箱:sf.hanzh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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