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
2、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及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地方行政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全市公证、律师工作,监督指导其业务活动;
4、管理和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148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7、指导、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8、协助省司法厅做好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仲裁机构登记申报工作;
9、负责国家司法考试汉中考点的考务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我局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编制2人,参公5人。现有行政人员29人,参公5人,工勤人员2人。
二、 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77.3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577.3 万元,差额 0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 0 万元,差额0 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缴入财政专户 0 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缴款对账单 0万元,差额 0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从财政专户取得的资金收入 0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拨款对账单 0万元,差额 0 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及指标变动情况
1.本部门全口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
2. 本部门资产负债简表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3.主要指标无变动,其中机构人员指标上下年无变动。
三、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收入54.2万元,省司法厅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经费各10万元,自行采购资金34.2万元。
四、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1、本年度我局预算521万元,支出577.3万元。其中人员费用为314.5万元,占总支出的54.4%,日常支出262.8万元,占总支出的45.6%。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3年三公经费总支出62.7万元,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八项规定”, 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9.9万元,比上年减少22.7万元,下降36.2%。2014年严格控制公务出国,因公出国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无公务用车购置,2014年全年公务接待35批次220人,公务接待费8万元。